2004年立法动态(1—4月)

史保嘉整理


元月1日,有包括国家级法律法规51部在内的110部法律法规开始实施。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委《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补充通知》
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商务部、海关总署《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03)》
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
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司法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司法部《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司法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司法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修改补充条款)》
卫生部《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规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港澳办《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医疗及牙医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月1日,有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13部,地方级的法规规章11部等24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改)》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03年修改)》
海关总署《海关关于当事人查阅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的暂行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等

3月1日,有国家级的法规有19部,地方级的法规有23部等40余部法规、规章、(类)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
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海关总署《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4月1日,有国家级法规18部,地方级法规9部等27部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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