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

(财政部于1999年7月12日发布)

根据《通知》的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在规定用途内(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日后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也不应被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作出的保证。

律师评述

根据《公司法》第26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根据国家工商局1996年有关规定,验资报告在18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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