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东摄于



张卫东律师1989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同年到长城律师事务所工作。1999年张律师作为合伙人之一与原长城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共同创建了格文律师事务所。在其十年的专业律师执业过程中,张卫东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曾先后担任十几家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如中外合资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荷兰SHV能源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北京屈臣氏蒸馏水有限公司等,为这些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同时,张卫东律师还曾参与了许多外商在华投资项目的谈判、起草文件及申请报批工作,曾为包括法国陈氏兄弟有限公司、美国CBM采煤集团等外国公司处理其在华投资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事务。张律师在十年执业期间,还为客户处理各种不良债务,先后代理几十起经济纠纷诉讼案和仲裁案。张卫东律师在为客户服务时,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并以及时、高效而为客户所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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